以岭 连花清瘟胶囊 0.35g*24粒 说明书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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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| |
通用名称 : | 连花清瘟胶囊 |
汉语拼音 : | LianHuaQingWenJiaoNang |
商品名称 : | 以岭 |
成份 : | 连翘、金银花、炙麻黄、炒苦杏仁、石膏、板蓝根、绵马贯众、鱼腥草、广藿香、大黄、红景天、薄荷脑、甘草。辅料为淀粉。 |
性状 :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颗粒,味微苦,气微香。 |
功能主治 : | 清瘟解毒,宣肺泄热。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,症见:发热或高热,恶寒,肌肉酸痛,鼻塞流涕,咳嗽,头痛,咽干咽痛,舌偏红,苔黄或黄腻等。 |
规格 : | 0.35g*24粒/盒 |
用法用量 : | 口服。一次4粒,一日3次。 |
不良反应 : | 尚不明确 |
禁忌 : | 尚不明确 |
注意事项 : | 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 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。 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患者慎用。有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5、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 7、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8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4、运动员慎用。 15、打开防潮袋后,请注意防潮。 |
药物相互作用 :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贮藏 : | 密封,置阴凉干燥处(不超过20℃)。 |
包装 : | 铝塑板装。每盒24粒。 |
有效期 : | 30个月 |
执行标准 : |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3752004-2009Z |
批准文号 : | 国药准字Z20040063 |
企业名称 : |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企业地址 : |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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